结发为妻子,席不暖君床。暮婚晨告别,无乃太匆忙。
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妾身未分明,何以拜姑嫜。
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生女有所归,鸡狗亦得将。
君今往死地,沈痛迫中肠。誓欲随君去,形势反苍黄。
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妇人在军中,兵气恐不扬。
自嗟贫家女,久致罗襦裳。罗襦不复施,对君洗红妆。
仰视百鸟飞,大小必双翔。人事多错迕,与君永相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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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别翻译和注释
译文
菟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
菟丝把低矮的蓬草和大麻缠绕,它的蔓儿怎么能爬得远!
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
把女儿嫁给就要从军的人哪,倒不如早先就丢在大路旁边!
结发为君妻,席不暖君床。
我和你做了结发夫妻,连床席一次也没能睡暖。
暮婚晨告别,无乃太匆忙。
昨天晚上草草成亲,今天早晨便匆匆告别,这婚期岂不是太短,太短!
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
你到河阳去作战,离家虽然不远,可已经是边防前线。
妾身未分明,何以拜姑嫜?
我们还没有举行拜祭祖先的大礼呀,叫人怎么好去把公婆拜见?
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
我做女儿的时光,不论黑夜还是白天,爹妈从不让我抛头露面。
生女有所归,鸡狗亦得将。
有道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如今我嫁到你家,爹妈盼的是平平安安!
君今往死地,沉痛迫中肠。
你今天就要上战场,我只得把痛苦埋藏在心间。
誓欲随君去,形势反苍黄。
多想跟你一块儿去呀,只怕是形势紧急,军情多变。
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
你不用为新婚离别难过啊,要在战争中为国家多多出力。
妇人在军中,兵气恐不扬。
我不能随你去,妇女跟着军队,恐怕会影响士气。
自嗟贫家女,久致罗襦裳。
唉!我本是穷人家女儿,好不容易才制办了这套丝绸的嫁衣。
罗襦不复施,对君洗红妆。
可从现在起我就把它脱掉,再当面洗掉脂粉,一心一意等着你!
仰视百鸟飞,大小必双翔。
你看,天上的鸟儿都自由自在地飞翔,不论大的小的,全是成对成双。
人事多错迕,与君永相望。
可人世间不如意的事儿本来就多啊,但愿你和我两地同心,永不相忘!
赏析
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
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
结发为君妻,席不暖君床。
暮婚晨告别,无乃太匆忙。
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
妾身未分明,何以拜姑嫜?
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
生女有所归,鸡狗亦得将。
君今往死地,沉痛迫中肠。
誓欲随君去,形势反苍黄。
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
妇人在军中,兵气恐不扬。
自嗟贫家女,久致罗襦裳。
罗襦不复施,对君洗红妆。
仰视百鸟飞,大小必双翔。
人事多错迕,与君永相望。
杜甫“三别”中的《新婚别》,精心塑造了一个深明大义的少妇形象。这首诗采用独白的形式,全篇先后用了七个“君”字,都是新娘对新郎倾吐的肺腑之言,读来深切感人。
全诗大致可分为三段,也可以说是三层,但是这三层并不是平列的,而是一层比一层深,一层比一层高,而且每一层当中又都有曲折。这是因为诗中人物的心情本来就是很复杂的。
第一段,从“兔丝附蓬麻”到“何以拜姑嫜”,主要是写新娘子诉说自己的不幸命运。她是刚过门的新嫁娘,过去和丈夫没见过面,没讲过话。所以语气显得有些羞涩,有些吞吞吐吐。这表现在开头两句:“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新嫁娘这番话不是单刀直入,而是用比喻来引起的。这很符合她的特定身份和她这时的心理状态。兔丝,即“菟丝”,是一种蔓生的草,常寄生在别的植物身上。“蓬”和“麻”也都是小植物,所以,寄生在蓬麻上的菟丝,它的蔓儿也就不能延长。在封建社会里,女子得依靠丈夫才能生活,可是现在她嫁的是一个“征夫”,很难指望白头偕老,用“菟丝附蓬麻”的比喻非常贴切。“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这是一种加重的说法,这位新娘子之所以会伤心到这步田地,“结发为君妻”以下的八句,正是申明了这个问题的原因。“结发”二字,说明这个新娘子对丈夫的好歹看得很重,因为这关系到她今后一生的命运。然而,这洞房花烛之夜,却就是生离死别之时,头一天晚上刚结婚,第二天一早就得走,连床席都没有睡暖,这根本不像是结发夫妻过的生活。“无乃太匆忙”的“无乃”,是反问对方的口气,意即“岂不是”。如果是为了别的什么事,匆忙相别,也还罢了,因为将来还可以团圆,偏偏丈夫又是到河阳去作战,将来的事且不说,眼面前,媳妇的身份都没有明确,妻子也就无法去拜见公婆、侍候公婆。古代婚礼,新嫁娘过门三天以后,要先告家庙、上祖坟,然后拜见公婆,正名定分,才算成婚。“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两句,点明了造成新婚别的根由是战争;同时说明了当时进行的战争是一次“守边”战争。从诗的结构上看,这两句为下文“君今往死地”和“努力事戎行”张本。当时正值安史之乱,广大地区沦陷,边防不得不往内地一再迁移,而此时,边境是在洛阳附近的河阳,守边居然守到唐王朝自己家门口来了,这不能不让诗人感到十分可叹。所以,这两句也是对统治阶级昏庸误国的讥讽,诗人在这里用的是一种“婉而多讽”的写法。
第二段,从“父母养我时”到“形势反苍黄”。新娘子把话题由自身进一步落到丈夫身上了。她关心丈夫的死活,并且表示了对丈夫的忠贞,要和他一同去作战。“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当年父母对她非常疼爱,把她当作宝贝似的。然而女大当嫁,父母也不能藏她一辈子,还是不能不把她嫁人,而且嫁谁就得跟谁。“鸡狗亦得将”,“将”字当“跟随”讲,就是俗话说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可是新婚之时,“君今往死地,沉痛迫中肠。”丈夫要到那九死一生的战场去,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她就不能再依靠谁了。想到这些,这让她沉痛得柔肠寸断。紧接着,新娘子表示:“我本来决心要随你前去,死也死在一起,省得牵肠挂肚。但又怕这样一来,不但没有好处,反而要把事情弄得糟糕,更复杂。军队里是不允许有年轻妇女的,你带着妻子去从军,也有许多不方便,我又是一个刚出门的闺女,没见过世面,更不用说是打仗了。真是叫人左右为难。”这段话,刻画了新娘子那种心痛如割、心乱如麻的矛盾心理,非常曲折、深刻。
诗的第三段,是从“勿为新婚念”到“与君永相望”。在这里,女主人公经过一番痛苦的倾诉和内心剧烈的斗争以后,终于从个人的不幸中、从对丈夫的关切中,跳了出来,站在更高的角度,把眼光放得更远了。“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她一变哀怨沉痛的诉说而为积极的鼓励,话也说得痛快,不像开始的时候那样吞吞吐吐的了,她决定不随同丈夫前去,并且,为了使丈夫一心一意英勇杀敌,她表示了自己生死不渝的坚贞爱情。这爱情,是通过一些看来好像不重要,其实却大有作用的细节,或者说具体行动表达出来的。这就是“自嗟贫家女”这四句所描写的。新娘说,费了许久的心血好不容易才备办得一套美丽的衣裳,现在不再穿了。并且,当着丈夫的面,她这就把脸上的脂粉洗掉。丈夫走了以后,我更没心情梳妆打扮了。这固然是她对丈夫坚贞专一的爱情的表白,但是更可贵的,是她的目的在于鼓励丈夫,好叫他放心地、并且满怀信心、满怀希望地去杀敌。她对丈夫的鼓励是明智的。因为只有把幸福的理想寄托在丈夫的努力杀敌、凯旋归来上面,才有实现的可能。应该说,她是识大体,明大义的。
“仰视百鸟飞,大小必双翔。人事多错迕,与君永相望!”这四句是全诗的总结。其中有哀怨,有伤感,但是已经不像最初那样强烈、显著,主要意思还是在鼓励丈夫,所以才说出“人事多错迕”,好像有点人不如鸟,但立即又振作起来,说出了“与君永相望”这样含情无限的话,用生死不渝的爱情来坚定丈夫的斗志。
《新婚别》是一首高度思想性和完美艺术性结合的作品。诗人运用了大胆的浪漫的艺术虚构,实际上杜甫不可能有这样的生活经历,不可能去偷听新娘子对新郎官说的私房话。在新娘子的身上倾注了作者浪漫主义的理想色彩。另一方面,在人物塑造上,《新婚别》又具有现实主义的精雕细琢的特点,诗中主人公形象有血有肉,通过曲折剧烈的痛苦的内心斗争,最后毅然勉励丈夫“努力事戎行”,表现战争环境中人物思想感情的发展变化,丝毫没有给读者勉强和抽象之感,而显得非常自然,符合事件和人物性格发展的逻辑,并且能让读者深受感染。
人物语言的个性化,也是《新婚别》的一大艺术特点。诗人化身为新娘子,用新娘子的口吻说话,非常生动、逼真。诗里采用了不少俗语,这也有助于语言的个性化,因为他描写的本来就是一个“贫家女”。
此外,在押韵上,《新婚别》和《石壕吏》有所不同。《石壕吏》换了好几个韵脚,《新婚别》却是一韵到底,《垂老别》和《无家别》也是这样。这大概和诗歌用人物独白的方式有关,一韵到底,一气呵成,更有利于主人公的诉说,也更便于读者的倾听。
新婚别拼音版
tù sī fù péng má ,yǐn màn gù bú zhǎng 。jià nǚ yǔ zhēng fū ,bú rú qì lù páng 。jié fā wéi qī zǐ ,xí bú nuǎn jun1 chuáng 。mù hūn chén gào bié ,wú nǎi tài cōng máng 。
jun1 háng suī bú yuǎn ,shǒu biān fù hé yáng 。qiè shēn wèi fèn míng ,hé yǐ bài gū zhāng 。
fù mǔ yǎng wǒ shí ,rì yè lìng wǒ cáng 。shēng nǚ yǒu suǒ guī ,jī gǒu yì dé jiāng 。
jun1 jīn wǎng sǐ dì ,shěn tòng pò zhōng cháng 。shì yù suí jun1 qù ,xíng shì fǎn cāng huáng 。
wù wéi xīn hūn niàn ,nǔ lì shì róng háng 。fù rén zài jun1 zhōng ,bīng qì kǒng bú yáng 。
zì jiē pín jiā nǚ ,jiǔ zhì luó rú shang 。luó rú bú fù shī ,duì jun1 xǐ hóng zhuāng 。
yǎng shì bǎi niǎo fēi ,dà xiǎo bì shuāng xiáng 。rén shì duō cuò wǔ ,yǔ jun1 yǒng xiàng wàng 。
提示:拼音为程序生成,因此多音字的拼音可能不准确。
新婚别作者
杜甫(712-770),字子美,祖籍河南巩县。祖父杜审言是唐初著名诗人。青年时期,他曾游历过今江苏、浙江、河北、山东一带,并两次会见李白,两人结下深厚的友谊。唐玄宗天宝五年(746),杜甫来到长安,第二年他参加了由唐玄宗下诏的应试,由于奸臣李林甫从中作梗,全体应试者无一人录取。从此进取无门,生活贫困。直到天宝十四年(755),才得到「右卫率府胄曹参军」一职,负责看管兵甲仓库。同年,安史之乱爆发,此时杜甫正在奉先(今陕西蒲城)探家。第二年他把家属安顿在鄜州羌村(今陕西富县境),只身投奔在灵武(今甘肃省)即位的肃宗。途中被叛军所俘,押到沦陷后的长安,这期间他亲眼目睹了叛军杀戮洗劫的暴行和百姓的苦难。直到至德二年(757)四月,他才冒险逃到肃宗临时驻地凤翔(今陕西省凤翔县),授官左拾遗。不久因疏救房琯,被贬为华州司功参军。自此他对现实政治十分失望,抛弃官职,举家西行,几经辗转,最后到了成都,在严武等人的帮助下,在城西浣花溪畔,建成了一座草堂,世称「杜甫草堂」。后被严武荐为节度参谋、检校工部员外郎。严武死后,他离开了成都,全家寄居夔州(今四川奉节县)。两年后,离夔州到江陵、衡阳一带辗转流离。唐太宗大历五年(770),诗人病死在湘江的一只小船中。他的诗在艺术上以丰富多采著称,时而雄浑奔放,时而沉郁悲凉,或辞藻瑰丽,或平易质朴。他擅长律诗,又是新乐府诗体的开创者。他的诗声律和谐,选字精炼,「为人性癖耽佳句,语不惊人死不休」,正是他严谨创作态度的真实写照。在我国文学史上有「诗圣」之称。他的诗留存至今的有一千四百余首。有《杜少陵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