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甫此诗作于公元748年(唐玄宗天宝七载),时杜甫37岁,居长安。韦左丞指韦济,时任尚书省左丞。他很赏识杜甫的诗,并曾表示过关怀。公元747年(天宝六载),唐玄宗下诏天下有一技之长的人入京赴试,李林甫命尚书省试,对所有应试之人统统不予录取,并上
此诗作于公元748年(唐玄宗天宝七载),时杜甫37岁,居长安。韦左丞指韦济,时任尚书省左丞。他很赏识杜甫的诗,并曾表示过关怀。公元747年(天宝六载),唐玄宗下诏天下有一技之长的人入京赴试,李林甫命尚书省试,对所有应试之人统统不予录取,并上贺朝廷演出一场野无遗贤的闹剧。杜甫这时应试落第,困守长安,心情落寞,想离京出游,于是就写了这首诗向韦济告别。诗中陈述了自己的才能和抱负,倾吐了仕途失意、生活潦倒的苦况,于现实之黑暗亦有所抨击。
公元748年,韦济任尚书左丞前后,杜甫曾赠过他两首诗,希望得到他的提拔。韦济虽然很赏识杜甫的诗才,却没能给以实际的帮助,因此杜甫又写了这首“二十二韵”,表示如果实在找不到出路,就决心要离开长安,退隐江海。杜甫自二十四岁在洛阳应进士试落选,到写诗的时候已有十三年了。特别是到长安寻求功名也已三年,结果却是处处碰壁,素志难伸。青年时期的豪情,早已化为一腔牢骚愤激,不得已在韦济面前发泄出来。
今存最早的杜集(如宋王洙本、九家注本、黄鹤补注本等)版本都把此诗置于第一首。虽然现在文学史家都认为这并非杜甫最早的作品,但却公认这是杜甫最早、最明确地自叙生平和理想的重要作品。
杜甫(712-770),字子美,祖籍河南巩县。祖父杜审言是唐初著名诗人。青年时期,他曾游历过今江苏、浙江、河北、山东一带,并两次会见李白,两人结下深厚的友谊。唐玄宗天宝五年(746),杜甫来到长安,第二年他参加了由唐玄宗下诏的应试,由于奸臣李林甫从中作梗,全体应试者无一人录取。从此进取无门,生活贫困。直到天宝十四年(755),才得到「右卫率府胄曹参军」一职,负责看管兵甲仓库。同年,安史之乱爆发,此时杜甫正在奉先(今陕西蒲城)探家。第二年他把家属安顿在鄜州羌村(今陕西富县境),只身投奔在灵武(今甘肃省)即位的肃宗。途中被叛军所俘,押到沦陷后的长安,这期间他亲眼目睹了叛军杀戮洗劫的暴行和百姓的苦难。直到至德二年(757)四月,他才冒险逃到肃宗临时驻地凤翔(今陕西省凤翔县),授官左拾遗。不久因疏救房琯,被贬为华州司功参军。自此他对现实政治十分失望,抛弃官职,举家西行,几经辗转,最后到了成都,在严武等人的帮助下,在城西浣花溪畔,建成了一座草堂,世称「杜甫草堂」。后被严武荐为节度参谋、检校工部员外郎。严武死后,他离开了成都,全家寄居夔州(今四川奉节县)。两年后,离夔州到江陵、衡阳一带辗转流离。唐太宗大历五年(770),诗人病死在湘江的一只小船中。他的诗在艺术上以丰富多采著称,时而雄浑奔放,时而沉郁悲凉,或辞藻瑰丽,或平易质朴。他擅长律诗,又是新乐府诗体的开创者。他的诗声律和谐,选字精炼,「为人性癖耽佳句,语不惊人死不休」,正是他严谨创作态度的真实写照。在我国文学史上有「诗圣」之称。他的诗留存至今的有一千四百余首。有《杜少陵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