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甫这是一首工整而流畅的七律。前两联写客至,有空谷足音之喜,后两联写待客,见村家真率之情。篇首以“群鸥”引兴,篇尾以“邻翁”陪结。在结构上,作者兼顾空间顺序和时间顺序。从空间上看,从外到内,由大到小;从时间上看,则写了迎客、待客的全过程。衔接自
这是一首工整而流畅的七律。前两联写客至,有空谷足音之喜,后两联写待客,见村家真率之情。篇首以“群鸥”引兴,篇尾以“邻翁”陪结。在结构上,作者兼顾空间顺序和时间顺序。从空间上看,从外到内,由大到小;从时间上看,则写了迎客、待客的全过程。衔接自然,浑然一体。但前两句先写日常生活的孤独,从而与接待客人的欢乐情景形成对比。这两句又有“兴”的意味:用“春水”、“群鸥”意象,渲染出一种充满情趣的生活氛围,流露出主人公因客至而欢欣的心情。
刘克庄《后村诗话》说:“此篇若戏效元白体者。”杜甫自不可能飞跃时空去戏效他后代的元白体,那么从什么角度什么意义上讲,《客至》“戏效元白体”呢?简而言之,元白体就是指浅切平易的诗歌风格。综观全诗,语势流畅,除“盘飧”、“兼味”、“樽酒”之外,其馀语句都没有太大的障碍,尤其是尾联虚字(“肯与”)和俗语(“呼取”)的运用,足当“戏效元白体”之评。另外,诗用第一人称,表达质朴流畅,自然亲切,与内容非常协调,形成一种欢快淡雅的情调,与杜甫其他律诗字斟句酌的风格确实不大一样,难怪刘克庄说它是戏效元白体。
杜甫(712-770),字子美,祖籍河南巩县。祖父杜审言是唐初著名诗人。青年时期,他曾游历过今江苏、浙江、河北、山东一带,并两次会见李白,两人结下深厚的友谊。唐玄宗天宝五年(746),杜甫来到长安,第二年他参加了由唐玄宗下诏的应试,由于奸臣李林甫从中作梗,全体应试者无一人录取。从此进取无门,生活贫困。直到天宝十四年(755),才得到「右卫率府胄曹参军」一职,负责看管兵甲仓库。同年,安史之乱爆发,此时杜甫正在奉先(今陕西蒲城)探家。第二年他把家属安顿在鄜州羌村(今陕西富县境),只身投奔在灵武(今甘肃省)即位的肃宗。途中被叛军所俘,押到沦陷后的长安,这期间他亲眼目睹了叛军杀戮洗劫的暴行和百姓的苦难。直到至德二年(757)四月,他才冒险逃到肃宗临时驻地凤翔(今陕西省凤翔县),授官左拾遗。不久因疏救房琯,被贬为华州司功参军。自此他对现实政治十分失望,抛弃官职,举家西行,几经辗转,最后到了成都,在严武等人的帮助下,在城西浣花溪畔,建成了一座草堂,世称「杜甫草堂」。后被严武荐为节度参谋、检校工部员外郎。严武死后,他离开了成都,全家寄居夔州(今四川奉节县)。两年后,离夔州到江陵、衡阳一带辗转流离。唐太宗大历五年(770),诗人病死在湘江的一只小船中。他的诗在艺术上以丰富多采著称,时而雄浑奔放,时而沉郁悲凉,或辞藻瑰丽,或平易质朴。他擅长律诗,又是新乐府诗体的开创者。他的诗声律和谐,选字精炼,「为人性癖耽佳句,语不惊人死不休」,正是他严谨创作态度的真实写照。在我国文学史上有「诗圣」之称。他的诗留存至今的有一千四百余首。有《杜少陵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