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的字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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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的字义(康熙字典的含义解释)
【酉集上 • 言】证·康熙筆画:19·部外筆画:12
〔古文〕【廣韻】【集韻】【韻會】諸應切,蒸去聲。【說文】告也。【玉篇】驗也。【增韻】也,質也。【論語】其父攘羊而子證之。【史記·齊悼惠王世家】令其辭證皆引王。【後漢·張衡傳】采前世成事,以爲證驗。【宋書·沈約自序】探摘是非,各標證據。
又與徵通。【禮·中庸】雖善無徵,無徵不信。【註】善無明徵,則其善不信也。徵或爲證。【集韻】唐武后作。
『证』的字义(说文解字的含义解释)
證【卷三】【言部】
告也。从言登聲。諸應切
(證)告也。从言。登聲。諸應切。六部。今人爲證驗字。